二手家具寄售服務條款

二手家具寄售服務條款

順康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康資產)透過其經營之ESG.STYLE寄售服務平台(以下簡稱ESG.STYLE)提供二手家具寄售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凡使用本服務之ESG.STYLE會員,需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一、完成開通「賣家權限」流程,取得二手家具賣家(以下簡稱賣家)身份。

二、寄售二手家具範疇:

  1. 賣家可至ESG.STYLE寄售服務平台「會員中心」→「賣家相關」 →「二手家具寄售」,將欲販售二手家具之相關資訊輸入指定欄位內,以供ESG.STYLE進行審核。
  2. ESG.STYLE不寄售的二手家具包含但不限於下列各點:請參考【圖解說明】

(1)      狀況不佳之二手家具:評級為C級以下之二手家具。如:缺零件、缺配件、難以修復之污痕與損傷、異味過重、沾黏等。

(2)      非本人所有之二手家具、非賣品/不得轉贈之二手家具。

(3)      產品來源不明之二手家具。

ESG.STYLE保留其他特定二手家具不代售之權利。賣家寄送至ESG.STYLE的二手家具,如有上述情形者,ESG.STYLE將執行本服務條款【第十二條 二手家具寄送至ESG.STYLE後,無法寄售情形之後續處理】。

三、二手家具狀況評級標定:二手家具狀況一律由ESG.STYLE統一標定,分級要點如下(可參考二手評級說明):

  1. S級:全新未拆,無瑕疵之二手家具。
  2. A級:近全新之二手家具,人為相關痕跡不明顯。
  3. B級:狀況良好之二手家具,有使用痕跡。如淺刮痕、顏色褪色、些許髒污等。
  4. C級:狀況普通之二手家具,有明顯使用痕跡或較難處理之污痕。
  5. R級:狀況不佳之二手家具,需大量時間或已無法修復成C級以上之二手家具。

四、賣家自訂售價與二手家具售價:

  1. 賣家每次申請上架商品可多於一件,或以組合方式上架。(例如:餐桌椅)而二手家具之「賣家自訂售價」最高不可高於原家具定價的70%;當次上架組合總金額最低不可低於新台幣1,900元。(特殊活動除外)

範例:

一客人家中有一個書桌跟一個辦公椅,而相關原價與最高定價如下表所示。如賣一張書桌,該書桌原價為新台幣2,000元,因此自訂售價最高僅能訂新台幣1,400元。如果僅賣一張書桌,扣除掉服務費與運送費(如有需要)後,還需再支付金額;如販賣書桌+辦公椅,整體自訂金額超過新台幣1,900元,扣除相關費用後,還可獲取利潤。因此建議當次上架組合的自訂售價總金額不要低於新台幣1,900元,以免造成虧損。

項目

書桌

書桌+辦公椅

書桌+辦公椅(自行運送)

原價

NT$ 2,000

NT$ 3,000

NT$ 3,000

自訂售價(不可超過原家具的70%)

NT$ 1,400

NT$ 2,100

NT$ 2,100

服務費

NT$ 770

NT$ 1,155

NT$ 1,155

獲取所得

NT$ 630

NT$ 945

NT$ 945

運送費(如自行運送則為0元)

NT$ 700(預估)

NT$ 700(預估)

NT$ 0

預估獲得利潤

- NT$ 70

NT$ 245

NT$ 945

  1. 每項二手家具於ESG.STYLE網站顯示之「二手家具售價」(以下簡稱二手價)為賣家自訂售價加上新台幣100元。以二手家具賣家售價新台幣2000為例,ESG.STYLE生活網站顯示之二手價即為新台幣2100元。
  2. 若因ESG.STYLE資料庫之原定價修正,導致賣家自訂售價高於修正後定價之70%,ESG.STYLE將發E-mail至會員註冊信箱,通知賣家修改賣家自訂售價。通知信寄出7日後,賣家若仍未調整賣家自訂售價,ESG.STYLE將修正賣家自訂收價為修正後定價之70%,賣家後續仍可自行修改。

五、二手家具寄送:

  1. 賣家可選擇「自行運送」或「派車寄送」將欲寄售之二手家具送至ESG.STYLE。
  2. 如賣家選擇「自行運送」,賣家需將於十個工作日內將欲寄售之家具送至ESG.STYLE之指定地點。地址為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159號3樓碼頭(https://maps.app.goo.gl/YJJqYoSnMUFFkb1NA)。另ESG.STYLE服務人員會與您聯繫確認可前往碼頭之時間。
  3. 如賣家選擇「派車寄送」,寄送二手家具至ESG.STYLE前,賣家需於「寄倉運送流程」中填寫家具地點、可運送時間、周遭設施等。屆時ESG.STYLE服務人員會進行聯絡,並協助賣家聯絡合作之家具物流業者。最後由物流業者會根據其聯絡資訊與賣家溝通後續物流事宜。
  4. 如欲寄售之二手家具與上架申請單中的照片不符,ESG.STYLE將執行本服務條款【第十二條 二手家具寄送至ESG.STYLE後,無法寄售情形之後續處理】。

六、二手家具理賠:

賣家委託ESG.STYLE寄售之二手家具,若在以下期間發生毀損或遺失,將獲得理賠。理賠金額為按照本服務條款【第七條 寄售服務費(佣金)與賣家銷售所得】預估之賣家銷售所得,並依每筆申請單內容賠償。

  1. ESG.STYLE寄售保管期間(意指ESG.STYLE收到二手家具至販售給消費者的期間):由ESG.STYLE賠償,且視同賣家將該二手家具之所有權及其他相關權利讓予ESG.STYLE。每筆申請單之賠償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000元。
  2. 物流運輸期間:由物流單位賠償,且視同賣家將該二手家具之所有權及其他相關權利讓予物流單位。由ESG.STYLE代替物流單位作為賣家聯繫窗口。自賣家於指定地點交寄至ESG.STYLE前,期間發生毀損或遺失者,每筆申請單之賠償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000元。若賣家使用其他寄送管道,需自行聯繫物流單位。賣家表示需退回之二手家具,ESG.STYLE委由合作之物流業者進行寄送,並代其作為賣家聯繫窗口。自ESG.STYLE交寄至賣家前,期間發生毀損或遺失者,賠償金額上限依合作之物流業者公告為準。

七、寄售服務費(佣金)與賣家銷售所得:

賣家銷售所得之計算方式:賣家自訂售價扣除寄售服務費(佣金,採四捨五入)之餘額為賣家銷售所得。

初次或僅寄售過之賣家寄售服務費(佣金)為自訂售價之55%,而有於ESG.STYLE上購買過商品之之賣家寄售服務費(佣金)則為自訂售價之50%。與ESG.STYLE另行議定寄售服務費(佣金)之賣家不在此限。以賣家自訂售價新台幣2000元為例,2000元x55%四捨五入後,新台幣1100元為寄售手續費(佣金),2000-1100=新台幣900元為賣家銷售所得。

項目

初次或僅寄售過之賣家

有於ESG.STYLE上購買過商品之賣家

賣家自訂售價

NT$ 2,000

NT$ 2,000

服務費

NT$ 1,100

NT$ 1,000

賣家銷售所得

NT$ 900

NT$ 1,000

八、結帳方式:

賣家銷售所得將匯入賣家之「ESG.STYLE帳戶」,賣家可於ESG.STYLE網站「會員中心」→「ESG.STYLE帳戶/回饋金」→「ESG.STYLE帳戶」查詢,申請匯出現金。如個人戶賣家欲匯出現金至銀行帳戶(注意:指定帳戶需提供台灣當地設立之銀行,恕不接受國外銀行。),每筆匯款需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註4];公司戶賣家匯至公司銀行帳戶,除需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外,需先依申請匯出之金額開立抬頭為順康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之發票或收據(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統一編號27719080,公益單位另需提供「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申報銷售額與營業稅繳款書」(簡稱407繳款書),並以掛號郵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159號4樓,順康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ESG.STYLE部門收」。

九、賣家銷售所得匯入時間:

當月26日~次月25日售出且未退回之二手家具,其銷售所得將於再次月25日匯入賣家之「ESG.STYLE帳戶」。

以下為範例:

買家完成訂購,且於1月26日~2月25日出貨之二手家具,銷售所得則於3月25日匯入。買家完成訂購,且於2月26日~3月25日出貨之二手家具,銷售所得則於4月25日匯入。以此類推。

十、寄售期限與終止代售:

賣家委託ESG.STYLE寄售之二手家具,自開始銷售[註 5]起半年內,得於ESG.STYLE網站以及與其合作之第三方平台販售。有以下情況將終止代售:

  1. 半年代售期終止。
  2. 針對銷售中的二手家具,賣家向ESG.STYLE申請終止寄售。

終止寄售的二手家具,除了賣家於ESG.STYLE指定之回覆期限內表示需退回者,其餘將視同賣家拋棄該二手家具之所有權及其他相關權利。賣家表示需退回之二手家具,其退回費用比照本服務條款【第十一條 二手家具退回費用】的計算方式。

十一、二手家具退回費用:

  1. 二手家具退回費用包含運費(如未選擇自行載回)與退回手續費,運費將以物流業者的報價為準;二手家具原定價之5%四捨五入後為退回手續費。上述兩項費用加總未滿新台幣1000元者,以新台幣1000元計。除下列第2點描述之特殊情況,退回費用採貨到付款。 範例:賣家欲退回1家具品項,運費為新台幣700元;原家具定價新台幣2000元,2000x5%四捨五入後,新台幣100元為退回手續費,兩項費用加總為700+100=新台幣800元。因未滿新台幣1000元,故二手家具退回費用以新台幣1000元計。
  2. 除二手家具退回費用外,還需支付家具相關期間的倉儲費用,每件為新台幣100元/月。
  3. 特殊情況:要求假日寄送、收件地址為「偏遠地區」(依據合作之物流業者公告為準)、離島、國外或二手家具材積過大等,二手家具退回費用則另行計費,且需先付款再退回。

十二、二手家具寄送至ESG.STYLE後,無法寄售情形之後續處理:

已完成上架申請單並通過評估後,發現實際狀況與申請單上資訊不符。即為無法寄售之二手家具之範疇。無法寄售的相關品項,ESG.STYLE將主動通知賣家,除了賣家在ESG.STYLE通知後14日(含)之回覆期限內表示需退回者,其餘將視同賣家拋棄該二手家具之所有權及其他相關權利。賣家表示需退回之二手家具,其退回費用比照本服務條款【第十一條 二手家具退回費用】的計算方式。ESG.STYLE收到以下情況的二手家具,將無法代售:

(1)      未含在上架申請單內的家具品項。

(2)      數量、品項與上架申請單內容不符者。

(3)      二手家具符合本服務條款【第二條 寄售二手家具範疇 第3項】列舉之不寄售情形者。

十三、個人一時貿易所得:

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6項規定,如賣家單純出清日常使用之物品,非「以營利為目的」及非「採進、銷貨方式」經營者,尚毋需課徵所得稅。「以營利為目的」及「採進、銷貨方式」的經營者/賣家,請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申報並繳納稅款。

十四、ESG.STYLE保留彈性調整本服務條款之權利,調整內容即公佈於網頁,不另行通知賣家。

名詞定義:

[註1]「上架申請」:賣家於會員中心登記欲寄售二手家具的過程

[註2]「二手家具上架申請單」:簡稱「申請單」。賣家於會員中心上架申請過程中,選定同一批寄送之二手家具清單,其中會需要填寫欲寄售之二手家具之相關資訊。

[註3]「二手書上架申請單號」:簡稱「申請單號」。賣家於會員中心完成上架申請流程後,順康資產提供申請單一組序號。

[註4]「銀行匯款手續費」:若指定帳戶為永豐銀行,將免收銀行匯款手續費;若非永豐銀行,銀行將收取每筆銀行匯款手續費新台幣15元。

[註5]「開始銷售」:ESG.STYLE收到賣家交寄之二手家具,且完成銷售前置作業後,該二手家具開放訂購。

關於賣家開通「二手家具販售權限」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ESG.STYLE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

本條款最近一次更新日期: 2024/11/20